潜江市人事局文件

潜人 [2004]28号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潜江市市直机关国家

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市直各部门:

  现将《贯彻落实〈潜江市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OO四年十月十一日

 

 

贯彻落实《潜江市市直机关

国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

实  施  方  案


  为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潜江市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行为规范》),现就做好《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实施《行为规范》为契机,规范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行为,切实加强公务员思想与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二、具体要求

  (一)市直各部门,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对本部门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的投诉;要设立受理投诉电话,上班时间有专人值班。

  (二)要依据《行为规范》,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办事服务指南》,包括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纪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文明服务用语、文明服务禁语、服务承诺制度等。

  (三)实行公示制。各部门受理投诉的专班人员名单、受理投诉电话、《办事服务指南》,要通过专栏、手册等形式公示,并以软盘形式报市人事局、市效能监察中心在网站上公示。市直部门在广华地区的延伸机构,要在办公所在地以专栏形式,对本部门《办事服务指南》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三、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 2004年10月下旬)。 市人事局和市效能监察中心联合召开市直各部门人事政工科长会议,学习贯彻《行为规范》,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办事服务指南》( 2004年11月)。 市直各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编写《办事服务指南》,并用软盘报市人事局、市效能监察中心在潜江人才网站上公示。

  (三)检查验收( 2004年12月)。 市人事局、市效能监察中心组成工作专班,对市直部门组织实施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否成立了工作专班,查文件依据;是否组织学习贯彻,查会议记录;是否制定了《办事服务指南》,看文字材料;是否公示,查宣传专栏等;拔打各部门公布的投诉受理电话,查有无人员值班,查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实施效果。检查结果以文件形式通报全市,不合格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