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事局服务企业

工作指南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市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既可以由单位委托代理,也可以个人申请代理。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2、代理内容包括: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组织关系管理和档案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等人事业务。根据委托方意见还可为其代办养老、工伤或医疗等保险手续,定期代缴保险基金。

3、单位委托:提供加盖发照机关公章(或企业登记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填写《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双方签订合同书。

个人委托: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填写《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和《委托人事代理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定人事代理关系。

4、凡代理对象,今后根据需要录用到市内外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按在职干部为其办理调动手续,并负责办理行政关系、组织关系、户口关系、档案关系、工资关系和养老保险等转移手续,其代理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

 

         

 

1、规模以上企业专技人员职称评审:不受本人身份限制,降低外语、计算机要求,按国家颁布的各系列评审条件规定,评审除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以外的专业技术职务,全国有效(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愿可以按乡镇企业标准申报评审)。

2、规模以下企业专技人员职称评审:不受本人身份及外语、计算机要求限制,按乡镇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评审经济、会计、统计、工程等四个专业类型的专业技术职务,发乡镇企业资格证书。

3、申报程序:

国家标准:个人申报;单位审查;交市职改办评审;发文通知;单位聘任。

地方标准:个人申请;单位审查;交市人才交流中心评审;发文通知;单位聘任。

经济、会计、统计等全国考试的系列按考试报名程序办理。

4、对在生产经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根据单位申报,可不受现行规定的有关学历、资历、身份、计算机、外语要求等限制,由市职改办专门评审确认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颁发乡企资格证书)。高级按规定申报。

5、职称申报时间:

申报国家标准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在每年七月以后;涉及外语考试的,报名在年前十月,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四月和六月份;涉及计算机考试的,每月进行一次。

地方标准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每年七月申报,初、中级不受时间限制,随时申报。

特殊贡献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时间限制。

6、关于岗位设置:

目的:岗位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模式。建立岗位明确、权责分明、按岗计酬的岗位管理体系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标志。

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和专业技术工作需要,本着高效、精干、有效的原则,设置各专业各职务等级、名称、职数及工资待遇。

岗位聘用:将设置的岗位公开,采取岗位竞争形式,确定被聘人员;也可在单位内外安排聘用。可以高职低聘,特殊情况下也可低职高聘。

 

         

 

1、根据单位人才需求状况,人才市场可通过大型人才交流活动或组织专场人才招聘会,为其招聘急需专业人才,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2、人才市场可通过与全国各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或通过人才网络系统,为我市各类企业引进紧缺专业人才。

3、单位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人才分布状况及发展需求,委托市人才中心邀请专家对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专业知识培训,选送技术骨干到大专院校委培深造。

4、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人事部门积极协调办理有关流动手续,实行特事特办。

(此项工作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1、市域内经济实力较强,科研条件较好,经营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申报设立国家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或产业基地,围绕高新技术研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帮助企业建立企业研究开发机构,联合进行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并享受科研资助、项目优先、人才技术共享等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的科研创新和技术进步。

2、组织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通过企校联姻、技术咨询、技术承包、联合攻关、带职培训等形式,帮助企业单位解决技术管理的难题,提高人员素质,同时提供人才技术、信息、经贸等全方位服务。

(此项工作由局专技人员管理科负责)

         

 

1、建立完善奖励机制。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同样享有政府特贴专家、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市级拔尖人才及其它各类专家、奖励基金、科技成果评选等权利;申报各类专家、拔尖人才等,对非公有制单位实行计划单列。程序:单位推荐,市经贸委审核,报市人事局专技人员管理科。

2、定期评选企业单位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政府人才开发基金进行奖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程序同上。

3、对懂经营、善管理、贡献突出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公务员招考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由公务员管理科负责。

        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市职改办副主任  曾德龙  6232443

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任   倪立群  6242736

    王德彦  6238815

    人   陈传龙   623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