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
一、承办机构:潜江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联系电话:6232443(转)
二、政策法规依据
1、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之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险[1997]109号)
2、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鄂人[2002]30号)
三、核准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四、审批程序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实行年度复审制度。首次办理,由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提出局面申请,由死亡职工的所在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通知单》一式三份,由主管部门审查后连同死者的《死亡证明书》(因公去世者需附有关证明)、补助对象的身份证、年龄证明(复印件)报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复审的带上上年度审批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通知单》原件报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五、办事时限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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